为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提前着手,周密部署,督促全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严格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切实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截至目前,全州19家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19家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13家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6家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均已按要求配备到位。
下一步,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紧密结合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引导督促全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着力提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
附件:临夏州州级包保A级主体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双配备”公示表